分別說與非分別說
釋加牟尼佛原初之說法,即是分別說,但他也有非分別說。釋氏成道以後,說法共四十九年,可分成五時說法,而此五時說法中,第四時說般若,即是非分別說。佛于第一時、第二時、第三時及第五時說法,都是分別說,只有第四時說般若時,是用非分別說。所以,以前大和尚要判教,首先就得瞭解般若經的特殊性格;瞭解此特殊性格,才能進一步判教。
般若的性格是“融通淘汰”,是將以前分別說的法,加以消化。這種消化,不同于黑格爾所作的消化;黑格爾所作的消化,是把分別說者予以辯證的綜合,這是積極的消化。而般若的消化,並不是把分別建立的法,綜合起來;它用的方式是融通淘汰,所以是無所建立。它不是如黑格爾那樣,經過辯證的統一而成立一個大系統;它的融通,為的是要去除執著,所以是一種消極的態度。融是融化,通是通達,融通不是代表統一,而是要化除執著、封限。因為,凡是分別說所建立的概念,都有所限(limitation),一有所限,人就順此限制而有所執著,此即是封限。淘汰即去掉執著。所以融通淘汰即是化除封限,去掉執著。而去掉執著,即是去掉眾生之病。所以融通淘汰的目的,是要歸於諸法實相,而不是綜合起來成一個大系統,這就是般若經的特殊性格。
般若本來是一種呈現,是無法用概念來說明的,所以佛用非分別的方式,將般若智慧呈現出來,此與莊子所用的方式差不多。假定我們問:什麼是般若?佛在般若經中並不從“是什麼”(what)的立場來回答,他是用辯證的詭辭方式來表示,所以經雲:“佛說般若波羅密,即非波若波羅密,是名般若波羅密。”這個方式,不是分解的方式,而是一種否定的展示。這種標記法,即是辯證的詭辭;而此種詭辭即指示我們,般若是我們真實生命中的智慧,它必須從主體方面,通過存在的實感而被呈現或被展示,這是不能用語言或概念加以分析的。因為,假定告訴我們什麼是般若,那麼般若只是一個概念,而順著這個概念,我們很容易的就會執著這個概念,而想入非非。一旦落入執著、妄想,般若智慧就永遠無法展現。
因此,用非分別說的方式,所展示的實相般若,就是不諍法,它不是一個由分別說所建立的概念,它是諸法的如、實相,並非我們觀念中的如與實相,它必須以智慧實證。這是生命中的如是如是,此“如是如是”必須用存在主義的“存在之路”來呈現,而不是用理論的方式來思辨。
天臺圓教
天臺宗所說的圓教是不離權教,所謂“醍醐不離前四味”,就是用前四味來顯出醍醐味;同樣的,圓教是不離前三教的。所以成佛是即九法界的眾生而成佛,沒有任何一法可以去掉。如此,佛性即把一切法的存在保住了,可見不達到圓教,法的存在是無法保住的,而從保住法的存在這一點來看,我即給它規定一個名詞,叫做“佛教式的存有論”(Buddhistic ontology)。本來佛教講無自性,要去掉“存有”(Being),根本不能講存有論;但是就著佛性把法的存在保住,法的存在有必然性而言,那麼就成功了佛教式的存有論。這個意思假定可以講,那麼就類似於康得所講的上帝王國中的自由與自然之和諧。此處所說的法的存在,即屬於自然,而佛就屬於自由。在此,馬上就暗示我們一個問題,也就是康得所說的“圓善”(summum bonum,highest good)的問題,“圓善”在康得哲學中,是不能呈現的;康得只有肯定上帝來保障,才能使圓善成為可能。但是,在佛教的圓教中,對於圓善可有清楚的觀念,完全瞭若指掌。此種圓教境界即超過康得哲學的理境。
圓教的基本條件:
1.任何透過語言文字的方式來表達的系統,都不是圓教,因為各種說法都對立不一,則統統不是終究之圓教。釋迦牟尼佛說種種的教法,先說小乘教,然後進一步說大乘教。說教的方式有頓、漸、秘密、不定等方式,這是就說法的方式來區分。此名曰“化儀”;而所說的法則是屬於內容,名曰“化法”。因此,有化法四教與化儀四教之別。說法為的是教化眾生,而化法四教即是教化眾生的過程中所說的教義道理;至於所用的方式,則有頓、漸、秘密、不定化儀四教,這是教化時所用的方法樣式。所以只要是教,即可透過語言文字把它確定地表達出來,但能表達出來的就不是圓教。
2. 證得涅槃也不是圓教。無論大小乘所有眾生都想成佛,都想證涅槃;但證涅槃本身並不表示就是圓教。小乘自認證悟涅槃時,在涅槃本身之內,就是圓滿,如阿羅漢即為圓滿。而大乘之證道成佛,如通教、別教等,亦有各種方式,均可到達涅槃,但這些只能說是通別教中的涅槃,而非圓教。
3. 不是從涅槃本身說圓不圓滿,而是從表達涅槃的方式來判圓不圓滿。
因為既然有好多對立的套數(alternative system),互相更替,則非終究之圓教。對西方人言,他們很可以瞭解alternative system,如柏拉圖的系統,康德的系統,羅素的系統。因為他們會造系統,所以對系統的觀念很清楚。他們對於自己所建立的系統,都認為是很自足(self-sufficient)、很合邏輯,所以是圓滿。其實這只是系統本身的圓滿,但並不表示這些系統就是圓教。因為只要有許多alternative system互相對立,就不是圓教。在此西方人並未進一步考慮“何種系統才是究竟圓教”這一問題。而佛教所以提出圓教的觀念,就是針對前面大小乘各種不同的系統所說的,其目的在於說明大小乘各個系統何以不是圓教,並由此透出圓教的意義。圓教雖然也是教,但並不是一個alternative system。
如陶先生有時間的話,希望能添加一些文章給我們閱讀,感謝
回覆刪除陶生所言,真是彻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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