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

人生的拋擲性(上)

人生拋擲性(上)

君毅先生是新儒家代表人物,性格圓融,整生除了宏揚儒學,更援儒入佛、道,契合佛家、道家的人生體驗。早年的《人生之體驗續篇》一書,其論說多由生命的悲涼處境入路,點出一切人由生至死的歷程中之根本的芒昧。
生命一旦存在,即有命限,一切個體人生,如是如是地負荷了,承擔了,忍受了。由青年、而壯年、中年、老了、死了。 一切人的死,同是孤獨的死。世界不與他同往,其他一切的人,亦不與他同往。他死了,日月照常貞明,一年照常有春夏秋冬,其他的人們照常游嬉。人只能各人死各人的。各人只能攜帶其絕對的孤獨,各自走入寂寞的不可知之世界。先生的論說好像渲染悲觀,卻又實實在在透露生命底子的芒昧性。先生所謂的芒昧性,其實是承接了存在主義的「拋擲性」(throwness)而來:生前,我不知自何來;死後,我不知將何往。何以造化或上帝,不得我同意而使我生,亦不必即得我同意而使我死?這是一最深的謎。這就是人生被拋擲而來的本質。
     人生的拋擲性構成人生周圍之一無限的寂寞蒼茫之霧圍。以此霧圍為背景,而後把我們此有限的人生,烘托凸顯出來。人生如在霧中行,只有眼前的一片才是看得見的,遠望是茫茫大霧。
莊子說:人之生也芒昧,營營役役,不到死亡,此芒昧不會冰釋。現實生活中,人不斷有所追求,前文已論及求生存、求愛情、求名位之艱難相,但先生認為更深刻的人生艱難相在求真、求善、求美,與求神聖。
財物消費屬個人享樂,他人不必能同享,愛情有獨佔性,名位則我高而他人必低:又名位須依待他人所賦予,愛情與婚姻是雙方的事,人能賺取財富,往往依賴於各種外在的機緣,我們能得到這些,說好一點是福命。
但是這些福,都可與禍相倚。禍之可能,好像站在福之後,背靠背,故老子說:「福兮禍之始」。求安即恐有失去之可能,知危而有恐懼,故任何之安定未嘗無不安。
哲學就是不斷思考人這種存在。
我們都是人,這問題好像很簡單,但當我們發覺人大都不是真實的存在,即引起我們反思存在的意義。
人並非一經存在,便自然成為真實的存在,人的存在中,實夾雜無數虛妄或虛幻的成份。人要成為一真實的存在,須經過一真實化之歷程,而這真實化的歷程,有種種次第。 
    對自然物的存在,我們可以說,只要它存在,它便是一真實的存在,它無所謂虛妄。山存在,山便真實的存在,水存在,水便是真實的存在。以至草長花開,鳥飛獸走,都可以說是既如此存在了,便真實的如此存在了。但是,我們卻不能說,人存在了,人在歷史中存在活動了,便如自然物一般,成為一真實之存在。此中的理由,是人有思想。
古希臘哲人說:人要為他的思想作出補償,因為他佔據了大自然的優勢,所以人類較動物活得痛苦……他所謂的痛苦,是指思想層面、心靈層面的痛苦。
哲人追溯心靈痛苦的根源,在於人是會思想的動物。人因有思想,便可以了解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中的真理。但是亦因為人有思想,於是便有思想錯誤。之可能。人可以把花視為草,將鳥視為獸,這即是把存在的視為不存在,不存在的視為存在,人「有能力」淆亂客觀的存在;對比言之,動物亦有錯誤判斷,但動物卻缺乏此種高度抽象的理性能力,不會將錯誤的思想轉移為心靈上的偏執。
當我們的思想中包含錯誤時,此錯誤的思想,是存在的,並且它會引生其他的錯誤思想,成為了我個人的價值信念,久之即形成我個人的性格。但,人類是一種非常複習的思想動物,我雖然有了錯誤的思想,例如因種種機遇,我誤認糖果是苦的,但我可以再立於此錯誤的思想之外,以回溯此錯誤的思想,即可取消此錯誤,而重新認識事情的真相。
但更深刻的,人類本來可以有思想錯誤而又修正其錯誤,知錯能改,本來無甚困難;只是人的思想發展至某一階段,即能產生一堅固的「自我」觀念,自我觀念一旦形成,錯誤的思想便難以修正,形成偏執。
自我的觀念形成之後,它即結合思想,而轉化為帶附價值取向的意識活動。當「我」見到任何一物、一事,內心中的「我」直如一價值信念的參照系統,立即便會產生好、惡之印象,好則趨之,惡則拒之。但此好惡之取向是依自我先前的價值信念而反應的,因此,假如我們先前的價值信念含有錯誤的成分的話,而自我總是「自以為是」,於是此判斷便錯上加錯,陳陳相因,形成了偏執。
偏執是心靈痛苦的根源,心理學說的情意結(complex),就是性格偏執,人的偏執好像在思想內打上死結;人類會陷入強迫症、抑鬱、狂躁、精神分析,這已經是積習之後果,是由心理轉化為生理,大腦出現病變,所以不用看輕思想始點上的錯誤,錯誤可以轉化為偏執,積習難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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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先生說:人生之祈求,不外七項事,即求生存、求愛情、求名位、求真、求善、求美,與求神聖,人生實際上總是為這些要求所主宰,而人如何達到這些要求或超越這些要求,都畢竟有無限的艱難。
    前三種要求,求生存、求愛情、求名位是俗情世間最大的動力。因為它們太平凡,哲學家通常不屑討論。實際上任何平凡的事情,亦有其深遠的一面。

    1. 求生存
人之求生存是人生的第一步的事。而世界上確確實實有無數的人,其一生盤旋的問題,就是如何在世界上生存。人為生存而辛苦勞動,為生存而走遍天涯,謀求職業。當我聽見鳳陽花鼓詞中「奴家莫有兒即賣,背起花鼓走四方」時,我了解人生無職業的真正艱難,知此中有無限悲哀。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職業,亦都是人互求解決其衣食住等生存問題的職業。
人為什麼要求生存?但我生了,我會有繼續求生存的要求,這些要求為何會出現,亦非出自於我之選擇。然而此要求,就如是如是的出現了‧
例如人都會怕飢餓與寒冷,人有空虛的胃與在冰雪中會戰慄的皮膚‧都不是我們先要求此怕、此胃、此皮膚,而後他們才存在。人生百年中,每日吃了又餓,餓了再吃;破衣換新衣,新衣還要破。如此循還不息,畢竟有伺意義?
在人飢寒交迫時,人不能不求衣求食。此中有無限的嚴肅,亦有無限的悲涼。此無限的悲涼之最深處,不只是飢而不得食,寒而不得衣,而是人為什麼麼會飢會寒,會要求生存?我只知此求生存的願欲,是天所賦於我的本性。但是我為什麼會有此本性,卻非我的意志所決定。
看了先生的論述,即想起存在主義者卡繆,他在《西齊弗神話》(The Myth of Sysyphus)中,赫然提到:為何人不自殺?
卡繆認為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,只有一個,就是我們憑藉甚麼理由可以支撐活下去。他有一套無神論的存在哲學,認為世界的存在是荒謬的,不可理喻的,因此我們必須有抉擇生存下去的理由;我們如果曾真正失意,乃至到了絕望的境地,自會體會他的話有逼切性。
先生則說:人在實際上除非逼到山窮水盡,是很難安然的自殺,亦很難自動的斷絕求生意志。人之自殺難,斷絕求生意志更難,而求繼續生存亦難。此是一切人同有的艱難。這就是生存的嚴肅性。
先生說他中學讀書時,看見一首詩。第一句是引鮑照「瀉水至平地,各自東西南北流。」下面一句是「父母生我時,是並未得我之同意的。」於是感觸到人生於世,即伴隨有許多不自主的處境。
一切人當其初生,同是赤條條的來,同是墮地一聲啼。嬰兒或生於富貴之家,或生于貧賤之屋;或生而父母早亡,或生而兄弟同行。真如范縝所謂「一樹花,任風吹,而或墜茵席之上,或墜糞溷之中。」嬰兒墮地一聲啼,乃由外面的冷風吹他,他不曾相識;他哭啼,表示他對於此世界之原始的生疏。
當他一天一天的長大,即一天一天的增加其對環境之親密與熟習,而要執取環境中之物為其所有,並同時負荷著其內在之無窮願欲,在環境中掙扎奮鬥;亦必然要承擔一切環境與他的願欲閭,所發生之一切衝激、震盪,忍受著由此內在願欲與外在環境而來之一切壓迫、威脅、苦痛、艱難。這是一切個體的人生同無可逃避的命運。這種種人生的艱難相與人生的原始芒昧是相關的。
甚麼是人生的原始芒昧?先生引莊子在《齊物論》所說:「一受其成形,不化以待盡,與物相刃相靡,其行進如馳,而莫之能止,不亦悲乎 ? 終身役役而不見其成功,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歸 , 可不哀邪?人謂之不死,奚益 ! 其形化,其心與之然,可不謂大哀乎?人之生也,固若是芒乎 ? 其我獨芒。而人亦有不芒者乎。」
莊子的大意是:人一旦出生,即不斷耗散,不到死亡不足以殆盡止息。生命好像利刃相砥相磨,互為損耗。人的機心計較,陷落的歷程如奔馳追逐,而不能煞止,這不是生命最深切的悲哀嗎?生命就是如此,終生營營役役地不斷追逐物欲,落入得失計較之循環中,卻無法達致任何成就;生命耗盡了,疲累消亡,卻不知人生在世的意義,莫可安心立命,這不是最可哀的嗎 ! 人這樣地消磨下去,即使可以長生不死,又有何可貴呢 ! 人總是要耗盡其生命,他的成心然後可以化除消失,這不是人生至深的悲哀嗎?人生的途程,不就是如此愚昧!還是只有我一個人如此昏昧,而其他的人也有不昏昧的嗎!
先生呼應莊子之所說:生前,我不知自何來;死後,我不知將何往。何以造化或上帝,不得我的同意而使我生,亦不必即得我的同意而使我死?這是一最深的謎。宗教家、哲學家可以有種種的解答。但是我們同時要知道,此一切解答,一方面似的解除此謎,同時亦加深了此謎。
人的存在,因為能自覺其自覺,就含蘊著一切個體的生命底子都是孤獨的;人一旦存在了,遇上不同的人,做過一些事,然後走過不同的空間,勾勒出其存在的時間性;他如是如是地負荷了,承擔了,忍受了。由青年、而壯年、中年、老了、死了。一切人的死,同是孤獨的死,世界不與他同往,其他一切的人,亦不與他同往。他死了,日月照常貞明,一年照常有春夏秋冬,其他的人們照常游嬉。人只能各人死各人的,各人只能攜帶其絕對的孤獨,各自走入寂寞的、不可知之世界。這是一切人由生至死的歷程中之根本的芒昧。

    2. 求愛情
人生另一關卡就是求愛情。
孟子曾說:「死亡貧苦,人之大惡存焉。飲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」求男女之愛情,是人生中最平常的事,但是這亦是最反復而不可測的。人之需要愛情與人之要求生存,都是人之天性。而這些天性的要求,都同不是先得我之同意,而賦予於我。人生下地上即帶著這些要求來了。
心理學稱這種天性為驅使力(drives),它們驅迫人生前進,使人自覺似有滿足之的責任。但是人真有必須滿足之的責任嗎?亦真非滿足之不可嗎?這亦似乎不確定的。因為人可以不結婚,或自覺地斷絕一切綺障。好像人可以自殺,斷絕其求生本能,由此可見人之異於禽獸之處。換言之,人類面對其存在的抉擇較動物遠為複合。
人是異體交合而延續,生物學說這是優生機制。但先生卻從男女性別差異,分析此求愛愛情之艱難。人由父母男女之結合而有生命,這是人之生命之根柢,即是男女性。父母還有他的父母,直上去是無窮的父母,即無窮的男女性。我們每一人的生命之結胎,即是無窮的男女性之凝結,古人稱天地乾坤之道之交合而有人出生。然而此乾坤之道,才合又分。此凝結所成的生命,只能具有其一的性別,我們每一人只能為男或女;於是,從後天的結果上,每一性別與其原始的統合即有欠缺。故此,柏拉圖(Plato) 說愛情是追求另一半的追尋。
從此形而上學的描述,人只能具有一種性別,就必然是欠缺的,而此矛盾自然解消的道路,便是男索女,女索男。男女得其所索,便與其生命根柢中之無限的男女性,有一遙相照映,人便歡喜了。而宇宙之無限的生命之流,亦通過男女之得其所索,重新凝聚結合而繁衍子孫,一直流傳下去。
人類中除千萬人之一二,天生而具神聖的品質,例如玄奘法師、聖女貞德等,除了這些特殊的宗教人物,他們的心靈本然即與其自然生命有一疏離者之外,人如果決定不結婚,斷絕一切男女關係,他即須與他的男女之欲作戰,與天地的乾坤之道作戰。而一般人決定不結婚或不再談戀愛,大多是在感情生活中受到傷害,不願或不敢重投苦海。
人如果要求斷絕情欲,是要想從無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中,抽出身來而退居岸上。然而一旦退不到岸上,便只有帶著生命之流水,旁行歧出,成絕港枯溝。
順自然生命之流行的方向走,是比較容易。但是此中亦有無限的艱難。人們都知道失戀離婚的苦惱,男女曖味關係、情殺及姦淫的罪惡。這些事之所以發生,其最深層理由,是每一人皆有與任何異性發生男女關係的可能,亦有失去其關係的可能。這一可能,即表示愛戀之情內在地具有無窮苦惱與艱難。
又常言道,世間的怨偶比佳偶多,托爾斯泰更說惡偶之苦:「床笫間的悲劇,是人生最大的悲劇」。這些苦惱、罪惡、悲劇,當我們幸居事外時,我們不求了解,亦不能真了解。而當其不幸居事內時,則只有忍淚承擔,亦無法完全說出,即使有最關心的人,最親切的同情安慰,亦道不出此中的苦惱悲愁。這是直接浸潤個體生命之全體的苦,只有各人自嚥自醉。而一切幸居事外的人,亦不過適逢居事外,他們並不必能根絕情感破裂的可能。一切愛情之有,皆有失戀之可能,一切的結合,皆有離婚之可能。一切佳偶,都有成為怨偶之可能。只是可能性或大或小,但人總很難絕對根絕此可能。
愛情既有無盡的艱難相,人類只有依賴無限之互信的精神,才可構成一永恒的環抱;但是,即使佳偶天成,或異地而長別離,或同心同居而不能百年偕老,又縱使得同心同居,百年偕老,亦很難同年同月同日死,是故恩情似海的夫婦,到頭來,終當撒手。這中間的人生之悲痛寂寞艱難,還是只有人在身當其境,才能真正了解,而獨自忍受的。
人真能明白愛情的艱難相,自當珍惜當下之所遇、所愛。

3. 求名位
至於人之求名位,為人生之路上第三步的艱難。求名位的心理比較複習,它是介乎生物本與社會教化之間。在兒童時期,人所最感興趣的事,是遊戲玩樂,在青年時期,是男女愛情,壯年以後,則是名位。
人眷戀權位是很自然的,尤其是一些權力慾很強的人,因為他知道他不再是你的統治者、上司,你對我的表現,將會完全兩樣。
我們一般人或可自勉於淡薄名位,但是在實際上,仍多多少少依賴他人的讚美、高高低低的社會名位,來滋養我們的心境。
先生說:人之好名位,只是人之望人讚美之心的推擴與延長。人之望人讚美之心,則當小孩在知道別人的存在有時,便開始萌芽。當小孩喜歡人說他乖,怕看成人惡聲、怒目與厭惡的面色時,已是有一求人讚美心之流露了。
人之所以樂得名位,緣於我們希望被人承認為好的,為有價值,而此種心態是依於人希望被人認識,亦即希望自我存留於他人之內心。所以好名基本上是一種心理投射活動。
我們的自我形象,都是透過他人的認同,而有所確認。因此我們要求將自我投射於他人內心,使他人心中有我;而自我宛然伸延實化,在他人的認同下,獲得穩定感和安全感。
更深層的,人皆希望他人內心有自己,目的在轉移死亡的威逼。人皆會死,一旦死去,就失去與世界或他人的關連,自我亦得消失;於是我們在生時,希望別人記著我,肯定我,最重要的,我死後仍然為他人所懷念。人「不能留芳百世,亦當遺臭萬年」,正好表現此種渴求留名的投射心理;人一旦留下名聲,自我就好像進入不朽:因為我雖會死,但我的名字長存,儼然自我的一部分永遠存在,為他人所知道,從而移情為自我無限的延續下去。所以許多富商,捐獻大筆金錢,為的是在著名大學裡,或某某講堂裡,刻上自己的名字。
唐君毅先生回憶十四歲時一件小事:當時的中學生都穿線襪,但是父親卻要他穿布襪,而他即怕人笑。先生責問自己,難道對此極小的事,還不能特立獨行?他記得一次從家中穿了布襪走到學校,一小時的路途,全部的思想,都在想人應當特立獨行的理由,目的在克服穿布襪而怕人笑之一念。但是到了學校,全部失敗了。
    本來,從道德修養上說,人的思想行為人格的價值,是不應受他人之毀譽而增損的,人當行其心之所安,遁世不見知而無悔,這個道理,我們在思想清明時,可以完全瞭解,然而真要做到這一步,卻又是人生的極大的艱難。
人總是要求他人承認自己是好的,這中間見到他人與自我有不可分的精神繫帶。試從反面想:如果一切人以至最親近的人,都罵你,詆毀你,侮辱你,詛咒你的時候,怎麼辦?
耶穌被徒弟出賣,被徒弟不認,獨上十字架的心境,正是人之精神之失去一切人的精神之滋養,是絕對的飄零。又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時期,處於群眾審判中,我為千夫所指,兒子清算我,父母妻子朋友亦清算我,我能怎樣辦?這就難了。這難處是,在這時一個人的精神,同一切人的精神都分離了,成了一絕對孤獨寂寞者。
從社會學的角度說:人從來不是孤獨地成長。人必然在一文化背景、政治、經濟條件下,人與他人共在共活。由此,「自我」是在此種種的關係網絡,不斷模塑而成。既然自我是從他人方面得到定位,那麼,認識我是誰,則須反過來,要求把他人確定下來。只有在我能將他人確定下來,認識他們的身分,認識他們與我的關係的時候,才可以回轉來,將自我明確化。所以,「我—他人」其實是一種游離式的交互關係,一方面由他人界定我,另一方面,又由我去界定他人,所以人是難離群獨活的。